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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注销的手机号引发的非法讨债的刑事案件

来源:手机靓号 编辑:手机号码
发布时间:2021-09-22

近些年以来,由于P2P网贷行业的快速发展,各种各样的冒名贷款、高利贷、转嫁贷等等违法民间借贷案件频发,而导致年轻的受害者不断的遭受到侵害,甚至于还有些受害者因为不堪这些P2P平台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的恶意骚扰而选择极端的手段来逃避,更甚至于因为长期利用“身份不明”和互联网软件的“来源不明”的优势不断的扰乱社会公共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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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来自河南郑州的宋女士称,她最近这段时间经常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催债电话,在催收的过程中宋女士了解到,对方所催收的注册手机号是宋女士几年前所用的手机号,而且因为当时宋女士使用这个手机号注册了某付宝和旗下一个某分期的金融产品但并未使用这个分期金融产品。

而经过宋女士的了解,她的这个手机号注销于2017年4月份,而这个手机号在某分期分期的一部手机发生在2018年的6月份,这也足以说明宋女士注销的这个手机号已经再次发放使用了,但是使用者并不是宋女士。

于是,宋女士多次联系某分期客服说明情况,但是,某分期客服以平台自动识别为由回答了宋女士的问题,可是,按照某分期官方客服的说法根本就不成立,因为运营商手机号的再次发放是经过现使用者的身份信息办理,两者之间的身份信息根本不是一个人,某分期平台识别系统将身份信息识别为前使用者完全不符合现有的信息管理制度,再者说了,如果已经注销的手机号的关联信息仅仅因为前使用者在某分期平台注册过就识别成前使用者的身份信息,因此,现使用者的债务无缘无故的转嫁到前使用者的身上,这完全不符合法律条款和道德底线的。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现使用者办理这行手机卡的时候使用的是现使用者的身份信息,而在注销以后,这张手机卡与前使用者就没有任何的关系,而某分期平台以“平台自动识别”的理由把现使用者利用某分期的贷款业务转嫁到前使用者的身上,并且通过“身份不明”的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非法手段要挟或威胁前使用者偿还这笔不属于她的债务再综合其委外的催收人员在催收的过程中频繁触及的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的限制,完全符合故意伤害他人以及敲诈勒索的认定标准。

所以说,某分期这样的行为完全触犯了相关法律和道德底线,甚至于还存在非法讨债的嫌疑,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杜绝这种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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