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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反诈喜剧】 都是“卖号”惹得祸!

来源:邯郸靓号 编辑:选选号
发布时间:2020-11-30

邯郸“郝仁”哥
为了贪图小利
竟然自作聪明
干起了这个勾当
惹上一身祸端
大名县公安局、邯郸市反电诈中心联合出品▲
买卖账户涉犯罪,
助纣为虐毁今生!

众所周知
诈骗集团为了把骗来的钱装进腰包
需要用大量的账户来转移洗白资金
为了避免被警方追查到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对公账号
信誉好、额度高、转账快等特点
将其作为转账洗钱的重要途径
更有甚者,直接在网上公开收购对公账号
转手卖给从事电信诈骗的违法犯罪人员
形成一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黑灰色产业链条!
非法买卖对公账户的危害
1有害于社会秩序
买卖、出租、出借账户为电信诈骗、洗钱、逃税、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协助不法分子转移资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损害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
2涉嫌违法犯罪
买卖、出租、出借账户为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给自己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涉嫌违法犯罪。
3个人信息被泄露
账户信息中包含大量个人信息,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后,被不法分子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第9条规定,对行动中查处的涉及买卖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信用惩戒,并向社会公布,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意味着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淘宝快捷支付购物等等,同时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
警方提醒
随意买卖银行卡、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为各种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已经成为助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黑灰产业”,广大市民群众千万别贪图小利,以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是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
二是切莫以身试法。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切莫贪图小利,走上倒买倒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道路。外出打工人员要问清工作内容,不要参与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成为罪犯“帮凶”。
三是主动举报犯罪。相关部门、银行要加强监管,个人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买卖、滥开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自觉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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